高考作文审题要有五种能力

作者:大庆实验中学 李树春  时间:2006/3/26 12:51:56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1729
  一.审准命题倾向,快速确立主题的能力
  简单讲,命题倾向就是命题者希望考生写成什么样的文章的意愿,在试题中具体表现为题目、材料、话题和各种限制。从05年的文题看,无论是直接命题作文、供材料作文还是话题作文,命题者的倾向都很明显。摸清命题倾向之后就要快速确立主题,主题是一篇文章的灵魂,是作者所写内容的观点和态度,写好考场作文首先要确立文章的主题。例如北京试卷,文题为“说‘安’”,类似直接命题作文,对“安”字有这样的提示“‘安’字含有安定、安全、安逸以及安于……等意思”这一提示告诉了考生话题范围,所写内容一定和“安”有关系,在提示的范围内写什么都行。考生看清提示,明白了命题者的“意图”后,就应快速确定一个自己熟悉的有把握写好的话题,确定话题后再确定主题。如,确定“安逸”这一话题后就可以确立这样的主题,“生活不可过于安逸。”
  二.按一般逻辑规律思考探究的能力
  面对诸如“机遇”“距离”“规则”“留给明天”等题目或话题,多提一些“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样的问题,这三个问题是我们思考问题时最为常用思维方法。我们在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写作思路就会越来越明确,对问题的认识就会越来越深入,就容易找到作文的切入点。例如湖北卷: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以上是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一则文字,论述了诗人观察和表现宇宙人生的态度和方法。其实,这则文字所含的思想,对我们为文、处事、做人以及观赏自然、认识社会,都有启发。
  请根据你对这则文字的感悟,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写—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审题时首先要弄懂什么是“入乎其内”,什么是“入乎其外”;然后思考为什么“我们为文、处事、做人以及观赏自然、认识社会”时要“入乎其内”“出乎其外”;最后思考怎样做才是既“入乎其内”又“出乎其外”。
  三.类比联想的能力
  类比,即比较,就是将所思考的内容同其他事物相比较(两者之间必须有相似点),用其他事物的特征与规律来体现所思考的内容。像母鸡下蛋,蜜蜂酿蜜,春蚕吐丝,人的奉献,他们之间就可类比。湖南卷“以‘跑的体验’为话题”作文,可以将“跑也要休息好”同“机器的检修保养”进行类比,将“跑得长而快要有充分的能量”同“骆驼充分的营养储备”进行类比。
  联想是由一个事物想到另一个事物的心理现象。包括相似联想、相关联想、对比联想、追忆联想、因果联想、推测联想等。联想是人思考问题时最为常用的手法,当然也是审题中常用的手法之一。如,江西卷的话题作文“脸”,广东卷的“纪念”,天津卷“留给明天”,福建卷的对两幅图的联想和感悟等,对这些题目的审题离不开联想。
  四.化抽象为具体和化具体为抽象的能力
  “具体”指形象的,可以通过视觉、触觉、嗅觉感知的人、事、物;“抽象”指看不见摸不到的道理、法则、观点等。有些抽象的题目或话题我们在分析的时候首先要将其抽象的道理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化难为易,我们面对的是具体的人、事、物,这样作文就有抓手了。例如,全国二卷的“位置和价值”,湖北卷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广东卷的“纪念”,这些题目都很抽象,如果将这些抽象的概念,用具体的人、事、物来表现,就容易理解多了。同样道理,我们审题时也需要有将具体的、形象性强的的题目或话题归纳概括为抽象的观点、道理的能力,从具体可感的,具有特殊性的人、事、物中,揭示出一般的规律和方法。如上海卷,所供的四组材料非常明确具体,具有形象性,但作文时,考生必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从中提炼、归纳出一般的抽象的概念和道理,将具体的事物提升到理性的层面。
  五.辩证分析的能力
  人的思维方式有两种:一是形式逻辑思维;一种是辩证逻辑思维。在多样性的辩证逻辑思维之中,最根本的一条是对立统一规律,其具体的体现就是要学会一分为二的分析事物。一部分关系型的题目或话题本身就体现出思辨性,例如国家二卷的“位置与价值”,审题时对“位置”与“价值”的关系就应辩证的分析,位置有高低,价值有大小,但价值的大小却不能仅以地位的高低论,伟大与平凡都有其价值,人生贵在找到合适的位置,发挥出自己的价值。非关系型的题目或话题本身也存在辩证关系,如上海卷“对当今文化生活作一番审视和辨析”,北京试卷的“说‘安’”等,都需要考生用辩证的思维进行分析。辩证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具有普遍意义,我们对任何事物的分析理解都离不开辩证的思考,作文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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