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恶搞”
作者:浙江省诸暨中学 陈卫国 时间:2007/3/29 6:54:36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
从结构上看,“恶搞”是一个偏正式的动词;从词义上看,“恶搞”与“恶作剧”相仿;从语体色彩上看,“恶搞”显示了口语化的特点。而在“恶搞”一词中,“搞”又是它的中心语素,颇值得我们玩味。《现代汉语词典》对“搞”有三个解释:一是做,干,从事,如搞生产,搞工作,搞建设;二是设法获得,弄,如搞点儿水来,搞材料;三是整治人,使吃苦头,如他们合起来搞我。在实际生活中,“搞”的词义还要丰富得多,人们对它的使用还要灵活得多。似乎一切都可以与“搞”共舞,于是一大批与“搞”亲密相连的词语与短语走进了我们的视线:胡搞、乱搞、狂搞、瞎搞、文搞、武搞、顺手搞、往死里搞、搞名、搞利、搞官、搞钱、搞形象工程、搞贪污受贿、搞暗箱操作、搞任人唯亲……“搞”的丰富让人眼花缭乱,“搞”的戏剧性、生活化特征也表露无遗,看上去,确实挺有“搞”头。
而如今又出来一个“恶搞”,如何与众多的“搞”相区别,独立于众“搞”之林呢?那就又得看它的修饰语——“恶”。“恶搞”的关键点在于“恶”,如果不那么“恶”的话,就很难和其它的“搞”拉开距离。而这,也正是专家们忧虑的所在吧。从这个层面上讲,“恶搞”倒是已经超越了它作为一个词语本身固有的语法特征,而被专家们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考察了。
“恶搞”当然是一种文化——“恶搞文化,又称Kuso文化,是一种经典的网上次文化形态,由日本游戏界传入台湾,再经由网络传到香港,继而风靡全中国”。“恶搞”既然作为一种文化形象,那就势必不会像专家们所说的那样全是洪水猛兽。譬如陈凯歌被胡戈的“恶搞”撞了一下腰,既成就了一个胡戈,也让我们对所谓的大片有了一个深刻的反思,以致后来张艺谋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甫一出场,就被明眼的网友认定是对曹禺先生《雷雨》的恶搞,这应该也算“恶搞”的一点贡献吧。所以也有人说:“恶搞是人民冷嘲热讽的解构姿态,恶搞是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批评,恶搞是人民平凡有趣的精神追求。”这总还是有一点道理的。但是,“恶搞”也应该有它必当恪守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触犯法律,不能违背公共道德准则,不能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能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近来,“恶搞”之风愈演愈烈,且越来越离谱。从视频到文本,从网络到电视,从流行歌曲、热门节目到古典名著、标志性图像、主旋律影片、英雄人物等,都难逃被“恶搞”的命运。如此“恶搞”,则真的是贻害无穷。
让我们以更理智、健康的态度来对待“恶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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