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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上海 彭玉华 200062
摘 要:“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课程观,交往互动的教学观,民主平等的师生观,教师应树立新的课程理念,正确处理师生的主客体关系和人际关系,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关键词:教师 学生发展 促进者
新课程理念认为:“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这是对传统的“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的根本变革。但许多教师还是停留在嘴上和文章里,没有在自己的教学实际中践行这一理念,从而难以进行角色转换,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本文试从意涵,价值、途径三方面对“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进行简要阐述。
一、“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意涵诠释
1、促进与促进者
《辞海》关于“促进”的解释是:通过刺激或激发物使不活跃的事物增加活动。由此,“促进者”指发出刺激或使用刺激物以促使不活跃的事物增加活动的人。把“促进者”引入教育领域的是当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他从用于心理咨询的“患者中心疗法”中推演出这一概念,以区别传统意义上的“教师”。罗杰斯认为促进者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帮助学生澄清自己想要学习什么;二是帮助学生安排适宜的学习活动与材料;三是帮助学生发现他们所学东西的个人意义;四是维持着某种促进学习过程的心理气氛。罗杰斯主要是从教学过程来界定“促进者”的意涵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意义、选择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法、激发学习兴趣、维持学习动机、创设学习氛围等等,概言之,在整个教学过程教师所起的是“帮助”作用,这里的“帮助”就是“促进”,而不是传统教学论所强调的授受作用。
2、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传统的教学理论的基本主张是知识义理本位的目的观,教学过程过于强调知识的传递,而忽视了人的发展。新课程改革确立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目的观,强调全面关注学生的素质发展,也即新课程所强调的三维目标: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所谓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就是要求教师不能只关注学生的学习,而是关注作为活生生的人发展,全面促进学生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讲教师既不是“知识的传授者”,也不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而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3、教师是学生发展的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