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热点素材多维视角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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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热点素材多维视角透视
身份证丢失“被结婚”,纠错不该是件难事 1
“被结婚”不该遭遇撤销难 2
因身份证丢失“被重婚”,民政局真无权撤销? 3
建议起诉是对“被结婚”的二次伤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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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被结婚”,纠错不该是件难事
王学钧
2019年12月18日08:23 来源:齐鲁晚报
就算有一万个理由,临漳县民政局也难辞其咎。毕竟,“错事”是在你们手上办成的。也正因如此,面对受害人代女士撤销记录的诉求,临漳县民政局不能一味拿法律规定说事,轻松地把皮球踢给前来求助的受害人。
如果不是因为办理购房手续需要查询婚姻信息,贵州代女士也许至今都不会知道自己已经“结过两次婚”:一次是真结婚,跟自己的男友黄某在重庆市铜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另一次是“被结婚”,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跟素不相识的男子王某某在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这样的“婚姻状况”不仅让购房手续横生枝节,更在法律上将代女士置于“重婚”的境地。为此,代女士近日专程由重庆赶往河北,请求撤销相关婚姻登记记录。面对受害人的请求,“没有权限对个人婚姻登记记录进行撤销”的临漳县民政局给出了这样的“建议”——走法律诉讼渠道,对身份证冒用者或民政局登记程序瑕疵提起诉讼。因为,“我们拿到法院的撤销文书后,才能从网络上将婚姻登记记录撤除。”
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临漳县民政局的确无权擅自撤销个人婚姻登记记录,除非能出具当事人受胁迫结婚的权威证明。在这起“被结婚”事件中,当事人代女士跟冒名者素不相识,受胁迫结婚一事更是无从谈起,自然也就拿不出因受胁迫而登记结婚的证据。既然如此,临漳县民政局就不能仅凭代女士一面之词,撤销其在当地留下的婚姻登记记录。要想如愿摆脱这桩飞来的“婚姻”,代女士似乎也只有临漳县民政局“建议”的那条路能够走得通。等打完了官司,拿到了法院的撤销文书,撤销相关婚姻登记记录就不成问题了。从这个角度看,临漳县民政局的做法似乎不无道理。可仔细打量,也不难发现隐藏在“依法办事”背后的不负责与不作为。
临漳县民政局在婚姻登记环节的责任无法推脱。一个当地人拿着一张别人丢失的身份证来办结婚登记手续,竟然这么轻易地就过关了。就算有一万个理由,临漳县民政局也难辞其咎。毕竟,“错事”是在你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