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市黄浦区高三一模优秀作文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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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220字。
2020黄浦区高三一模优秀作文导写
2020年黄浦区高三“一模”作文题
世上总有一些人,做事时“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否意味着人可以不顾自身的力量去做认定的事情呢?
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和思考,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题目解读】
这是一道直指人生困境,又极富思辨空间的作文题。生活中,同学们总有一些“认定的事情”想要去做,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实现,或不敢、或不能、或不愿……,而在学习中,又读到过很多仁人志士,或舍身求法、或替天行道、或为民请命……只因为那是他们“认定的事情”。于是,面对自身的有限力量,一个人是否可以对此不管不顾的去做“认定的事情”,成为了学生生活中常常遇到,也应该直面的话题。
材料的主体部分由三个分句组成,前两个分句呈现了世上有些人在认识自我时形成困境的现象,引出话题。后一个分句以疑问句呈现需要讨论的问题,这是材料的核心内容,是同学们要去回应的问题,即人是否可以不顾自身的力量去做自己认定的事情呢?所以,写作时的用力点在于回答“不顾自身的力量”却要去做“自己认定的事情”之间的矛盾。
首先要辨析材料关键词的内涵。
1.什么叫“不顾自身的力量”?其中 “力量”指个人的体力、能力,也包括自己可以动用的各种资源和条件。“不顾”是不理会、不管的意思,表明这种“力量”是有限的,或者是与目标或愿望不匹配的。于是“不顾自身的力量”指个人的体力、能力、资源、条件不足或不配,但仍然要去做某件事。写作时对这样的行为可以赞扬,也可以批判。
2.什么叫“认定的事情”?其中“认定”包含了“认”和“定”这两层意思。“认”是指“认同”或“确认”,认同某个价值观,或确认某个目标;而“定”是指“决定”,它代表了强烈的主观意愿。同时强调是“自己”的主观决定。自己认定的事情可能是对人生、社会、民族有益的,也可能是一己之私、甚至危害他人的事情。
于是,这则材料的主要矛盾就显豁了:一方面是自身的力量不足或不匹配,另一方面是去做某事的主观愿望十分强烈。针对这个矛盾,应该给出判断:在自己能力不足甚至缺失的情况下,要不要做自己认定的事?要,或者不要,必须给出自己的判断,必须根据认定事情本身的性质来判断。然后给出理由:可以,甚至要做自己认可的事情的理由;或不可以,甚至不应该做自己认可的事情的理由。当然,还可以超越这个“是否”之问,而有统摄二者的高屋建瓴的观点。(杨 勇)
【立意思考】
文章应该围绕着材料的矛盾点给出判断并分析理由。
1.“可以”的观点:人可以不顾自身的力量去做自己